独立法条

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第二十九条

第三章 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十九条

特殊教育学校要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提高学生保护和合理使用自身残存功能的能力;适时、适度地进行青春期教育。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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