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3号) / 第六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3号)第六十四条第四章 附则第六十四条国家开发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外国银行分行参照本办法执行。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