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3号)第四十条

第三章 流动性风险监管 / 第一节 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

第四十条

流动性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余额÷流动性负债余额

流动性比例的最低监管标准为不低于25%。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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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3号)第四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