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3号) / 第四十条独立法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3号)第四十条第三章 流动性风险监管 / 第一节 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第四十条流动性比例的计算公式为: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余额÷流动性负债余额流动性比例的最低监管标准为不低于25%。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