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3号)第十三条
第二章 流动性风险管理 / 第一节 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
第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内部控制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作为银行整体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流动性风险管理 / 第一节 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内部控制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作为银行整体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