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章 职业健康检查规范第十二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委托协议书,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也可以由劳动者持单位介绍信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