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二章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第十条
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指定机构负责本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质量控制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实验室间比对和职业健康检查质量考核。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规范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
- 制定机关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指定机构负责本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质量控制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实验室间比对和职业健康检查质量考核。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规范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