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章 附 则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