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第七条

贷款人应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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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