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第四章 合同签订第十九条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与借款人明确约定流动资金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用途、支付、还款方式等条款。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