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四章 合同签订第十八条贷款人应和借款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