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七条
第二章 经营管理
第七条
从事网络货运经营的,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关于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要求,并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交互处理及全程跟踪记录等线上服务能力。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税务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经营管理
从事网络货运经营的,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关于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要求,并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交互处理及全程跟踪记录等线上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