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第二章 经营管理
第二十二条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驾驶员、车辆、托运人等相关信息的保密管理,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信息,不得使用相关信息开展其他业务。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税务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经营管理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驾驶员、车辆、托运人等相关信息的保密管理,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信息,不得使用相关信息开展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