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企业法律顾问

第九条

企业应当支持职工学习和掌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鼓励具备条件的人员参加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企业应当建立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培训制度,提高企业法律顾问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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