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 第三十九条独立法条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