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八条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