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所出资企业对其子企业法制建设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参照本章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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