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七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所出资企业法制建设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