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