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二章 企业法律顾问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规定企业法律顾问处理企业法律事务的权限、程序和工作时限等内容,确保企业法律顾问顺利开展工作。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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