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 第五十一条独立法条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按照公示、公布的服务地域投递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快递服务费金额1倍至10倍的罚款。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