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快递业务经营、使用快递服务以及对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