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四章 市场秩序第十九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委托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经营快递业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超越许可范围委托、受托经营快递业务。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