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第二章 标准的制定

第十九条

技术审查通过后,技术委员会或者起草单位组织起草组根据技术审查结论完善相关材料,形成报批材料报商务部。报批材料包括:

(一)标准报批稿;

(二)编制说明;

(三)专家组成员名单;

(四)审查会会议纪要、审查会审查结论表或者函审结论表;

(五)采用国际标准的原文和译文。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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