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防范和惩治档案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 / 第九条独立法条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防范和惩治档案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第九条第九条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及本规定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制定机关档案局办公室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