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防范和惩治档案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第四条
第四条
各级档案主管部门领导班子对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主体责任,其责任是: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建立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机制;研究制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规划和措施;推动建立从上到下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机制;监督制定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计划和措施;健全档案统计工作机制,加强档案统计队伍建设。各级档案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 制定机关
- 档案局办公室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