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防范和惩治档案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第一条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全面防范和严肃惩治档案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保障档案统计数据质量,制定本规定。

制定机关
档案局办公室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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