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第二十九条独立法条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章 人民防空行政处罚的监督 / 第三节 人民防空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第二十九条人民防空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在该案件处理完毕后15日内,按照一案一卷的要求编号归档。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