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人民防空行政处罚的监督 / 第二节 人民防空行政处罚执法检查

第二十六条

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每年对部门人防办实施人民防空行政处罚的情况,应进行评议考核,并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制定机关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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