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第二章 人民防空行政处罚的实施 / 第三节 人民防空行政处罚一般程序
第十四条
除依法可以当场处罚的以外,执法人员对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 (一)有明确的当事人; (二)有违反《人民防空法》的行为事实并应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 (三)符合本办法第二章第一节的规定。
- 制定机关
-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人民防空行政处罚的实施 / 第三节 人民防空行政处罚一般程序
除依法可以当场处罚的以外,执法人员对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 (一)有明确的当事人; (二)有违反《人民防空法》的行为事实并应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 (三)符合本办法第二章第一节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