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农业部主管全国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所辖地区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的管理工作。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