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九条

第九条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交通行政许可 申请,但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实施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 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出具载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权限的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能证明其身份的证件。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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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