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 / 第六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第六条第二章 船员培训的种类和项目第六条船员培训按照培训内容分为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船员适任培训和特殊培训三类。 船员培训按照培训对象分为海船船员培训和内河船舶船员培训两类。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