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第五十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具有开展全日制航海中专、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资格的院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同意后,招收的全日制航海专业学生按照船员培训大纲完成相应的培训,其毕业证书等同完成本规则规定的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岗位适任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应当定期公布前款所述的院校名单。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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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第五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