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第四十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

海事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可以询问当事人,向有关培训机构或者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资料,并保守被调查培训机构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海事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做好相关记录并予以保存。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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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第四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