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第三十六条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六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船员培训监督检查制度,督促培训机构、航运公司等落实船员培训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护制度。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