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第三十一条第四章 船员培训的实施第三十一条学员完成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后,可以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相应培训项目的考试、评估。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