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第二十条

第三章 船员培训的许可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应当办理《船员培训许可证》注销手续: (一)培训机构自行申请注销的; (二)法人依法终止的; (三)《船员培训许可证》被依法撤销或者吊销的。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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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