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船员培训业务的,适用本规则。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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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