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 / 第一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第一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船员培训管理,保证船员培训质量,提高船员素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则。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