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第三十五条

第五章 奖 惩

第三十五条

单位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处罚。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第三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