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反兴奋剂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第七章 惩处与奖励

第四十三条

违规实施兴奋剂检查、检测的,应责令停止兴奋剂检查或者检测;由体育主管部门给予相关单位通报批评,取消该单位体育系统重点实验室资质和体育系统科研项目承担资质,给予负有责任的公职人员处分。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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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兴奋剂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