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反兴奋剂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第七章 惩处与奖励

第四十一条

运动员禁赛期间违规参赛的,或者退役运动员违规参赛的,或者有其他不执行处理决定行为的,应责令停止违规行为;由体育主管部门给予运动员管理单位、负有责任的国家或者地方运动项目管理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负有责任的公职人员处分。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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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兴奋剂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