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反兴奋剂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反兴奋剂工作坚持“零容忍”,坚持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方针,推动构建“拿干净金牌”的反兴奋剂长效治理体系。 反兴奋剂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预防为主,惩防并举; (二)公平、公正、公开; (三)维护运动员和辅助人员合法权益。
- 制定机关
- 国家体育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则
反兴奋剂工作坚持“零容忍”,坚持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方针,推动构建“拿干净金牌”的反兴奋剂长效治理体系。 反兴奋剂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预防为主,惩防并举; (二)公平、公正、公开; (三)维护运动员和辅助人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