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反兴奋剂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第七章 惩处与奖励
第三十八条
涉及多个单位培养的运动员,相关单位应在培养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反兴奋剂职责,协议报国家反兴奋剂机构和全国性体育社会团体备案。发生兴奋剂违规的,根据备案的协议追究相应单位的责任。协议未备案的,追究各方的责任。军地共同培养的运动员管理单位是解放军体育主管部门所属单位。
- 制定机关
- 国家体育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七章 惩处与奖励
涉及多个单位培养的运动员,相关单位应在培养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反兴奋剂职责,协议报国家反兴奋剂机构和全国性体育社会团体备案。发生兴奋剂违规的,根据备案的协议追究相应单位的责任。协议未备案的,追究各方的责任。军地共同培养的运动员管理单位是解放军体育主管部门所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