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二条

第二章 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

境内机构投资者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向国家外汇局申请经营外汇业务资格。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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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