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一条

第二章 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

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完整的产品募集申请文件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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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