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 / 第五条独立法条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五条外商投资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方可投资: 1、开始盈利; 2、依法经营,无违法经营记录。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