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三十五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评价年度是指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制定机关
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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