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 / 第二条独立法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二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纳税缴费信用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缴费人的纳税缴费信用信息开展的采集、评价、确定、发布和应用等活动。制定机关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