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纳税缴费信用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缴费人的纳税缴费信用信息开展的采集、评价、确定、发布和应用等活动。

制定机关
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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