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十四条第三章 评价第十四条外部参考信息在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中记录,与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信息形成联动机制。制定机关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